2007/05/10

爭,本是生存的唯一手段。

鬥爭,爭取,競爭,非如此不能得到一切──物質如金錢權勢地位,非物質如健康愛情知識。然後,或得快樂。

投胎要爭在權勢富足之家,出生要撒嬌以爭得父母長輩憐愛,幼時要勤學聽話以爭得米飯班主的歡心,稍長要言笑晏晏以獲得友誼,成年要打扮裝身以祈求意中人注目,工作要主動加班好令上司高興,成家要……

爭,爭了一生,又失了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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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得一時愛寵
sap 10.05.2007, 11.10.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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